南方日报讯 (记者/朱晋)“丈夫对我说,子宫被摘除,我已经不是女人了。”昨日,面对记者采访的张华(化名)泣不成声。去年4月,她因为下身出血到大朗医院住院检查,医生告诉她,这很有可能就是子宫癌,建议她切除子宫。然而,切除子宫后的张华把样本送到东莞东华医院检验,病理报告显示其是子宫肌壁间平滑肌瘤、慢性宫颈炎等,并非子宫内膜癌。对此,医院表示,患者曾称没有随访条件,进行子宫切除术是经患者签字同意的。
患者: “这一刀,白挨了!”
张华今年45岁,安徽人,和丈夫一起在黄江镇经营小卖店。她告诉记者,本来事情过去了一年多,也不想再说了。但是最近广东全省医患纠纷频发,联想到自己的遭遇,让她不吐不快。“发生在我身上的悲剧还是有争议的地方”。她说。
由于子宫内的节育器移位,张华于去年4月初出现下身出血等症状,于是,她来到邻近的大朗医院住院检查。经过诊断,医院查出其出血原因为子宫内膜病变、子宫肌瘤等。
“当时主治医生告诉我们,根据她多年的经验,确实是癌症了。听到这个消息,就如晴天霹雳,一家人都吓坏了。”张华的丈夫老赵称,原本听了都绝望了,不过医生告诉他们,只要切除子宫就没问题。“当时我们也慌了,后来在医生的建议下,做了子宫切除手术。”
来自大朗医院的出院小结显示,张华于去年4月6日入院治疗,结合临床诊断,符合子宫内膜癌早期改变,于4月14日施行子宫切除手术。并嘱其禁止性生活3个月。
不过,手术后家属将样本送去东莞东华医院检验,病理报告却显示,张华仅仅是子宫肌壁间平滑肌瘤、增殖期样子宫内膜以及慢性宫颈炎,并非子宫内膜癌。拿到病理报告后,张华才意识到:“这一刀,白挨了!”
院方:患者无随访条件才做手术
事后,张华及其家属一直耿耿于怀。丈夫老赵认为,医院这样做,相当于把病人当成一个试验品,好歹也要诊断出正确的结果,到底有无癌症之后,再建议是否切除子宫。
对此,东莞大朗医院妇产科张主任说,当时根据对于患者的病情分析,很可能最后会发展为子宫内膜癌,因此医院给了张华几个治疗方案。最终是患者签字同意切除子宫。
记者发现,当时院方给出的保守治疗方案,便是“门诊观察,药物治疗,定期复诊”。然而,张主任称,经过几次商量,患者认为自己没有随访条件,院方尊重患者个人意愿。最终在患者签字同意后施行根治性手术——子宫切除术。“因此,院方没有任何责任。”但张主任也认为,如果按照华医院的检验结果,是没有切除子宫的必要的。
大朗医院有关负责人称,整个事情过去1年多了。“事实上,去年患者方面曾找律师处理此事。不过律师来医院了解情况后就回去了。当时对方律师也认为医院在整个治疗过程中完全按照医疗规程,没有过失。”